先說結論:日本將從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購買的商品改採免稅「先付後退」制度。旅客先在免稅店支付含稅價格,離境時由海關確認商品確實帶出日本,再由原免稅店或其受託退款業者返還消費稅相當額。2026 年 10 月 31 日以前購買的商品,仍適用現行店內即時免稅制度。
這項新制常被簡稱為「機場退稅」,但不代表每個人都會在機場櫃檯直接拿到現金。機場或港口負責的是海關攜出確認;退款方式、時間及是否收取代辦手續費,則依購買店家或退款服務商規定。以下依日本國稅廳與觀光廳截至 2026 年 7 月公布的資訊整理。
2026 日本免稅新制何時開始?
新制適用於 2026 年 11 月 1 日以後在日本免稅店購買的商品,不是依出境日判斷。若你在 10 月 31 日以前完成購買,即使 11 月才離境,該筆交易仍按購買當時制度處理。

| 比較項目 | 至 2026/10/31 的現行制度 | 2026/11/1 起的 Refund 新制 |
|---|---|---|
| 購物時付款 | 符合資格者於免稅店直接以未含消費稅的價格結帳 | 先支付含稅價格 |
| 免稅成立 | 店內完成免稅手續;出境時仍可能被海關查驗 | 離境時經海關確認商品攜出後才成立 |
| 退款者 | 購物時直接免除,通常沒有事後退款 | 原免稅店或受託退款服務商 |
| 消耗品包裝 | 食品、飲料、藥妝等消耗品需依規定特殊包裝 | 特殊包裝規定取消,但不可在日本食用、飲用或使用全部或一部分 |
| 金額條件 | 區分一般物品與消耗品;消耗品原則上適用稅前 5,000~500,000 日圓及特殊包裝,符合條件時一般物品可與消耗品合併計算 | 分類與消耗品上限取消;同一店家同一天稅前合計仍須達 5,000 日圓 |
| 攜出期限 | 依現行免稅資格及出境規定辦理 | 購買後 90 日內離境並接受海關確認 |
2026 年 11 月起,機場退稅流程怎麼走?
- 在免稅店出示資格文件:外國旅客通常需出示護照原本或符合規定的 Visit Japan Web 免稅 QR Code;店家先確認是否為免稅購買對象。
- 以含稅價格付款:店家把購買紀錄傳送至國稅廳免稅銷售管理系統,旅客保留店家提供的交易與退款資訊。
- 離境前準備商品:免稅品必須由本人帶出日本,並在海關要求時可以出示。不能把需要查驗的商品先交給航空公司托運。
- 在機場或港口接受海關確認:依現場指示使用免稅手續終端或前往檢查場所。部分主要機場可在國際線出境大廳的指定範圍,透過 Visit Japan Web 與專用 Wi-Fi 辦理判定。
- 確認後出境:通過確認的商品應隨即帶離日本;海關會將確認結果提供給免稅店。
- 由店家辦理退款:店家或退款服務商依購物時約定的方式返還消費稅相當額。入帳時間、幣別、退款工具與手續費沒有全國統一標準。
有免稅品要托運時:必須先完成海關攜出確認,再交給航空公司托運。液體、刀具等又受航空保安與手提行李限制,購物時應先確認商品要放托運還是隨身行李,並預留查驗時間。
哪些商品可以退稅?最低金額是多少?
2026 年 11 月起,同一免稅店、同一天的免稅商品稅前總額達 5,000 日圓即可適用,不再區分一般物品與消耗品,也取消消耗品 50 萬日圓上限。不過仍有以下限制:
- 商品必須由購買者在離境時親自攜帶並帶出日本。
- 數量須在本人可於出境時攜出的合理範圍內。
- 金、白金地金、金幣、白金幣,以及原本就不課消費稅的項目不適用。
- 食品、飲料、化妝品等即使不再強制特殊包裝,也不可在日本食用、飲用或使用全部或一部分,否則無法由海關確認攜出。
- 海關按每筆購買紀錄判定;同一筆紀錄中只要有一項商品無法確認,該筆交易的全部商品都無法接受海關確認及退款。
機場辦理前要準備什麼?
| 準備項目 | 實用提醒 |
|---|---|
| 護照或規定文件 | 使用自動通關、外國籍旅客與海外居住日本人的資格文件不同,購物前先讓免稅店確認 |
| 免稅商品 | 集中整理並保持可取出查驗;不要先放進已交運的行李 |
| 交易與退款資料 | 收據不一定每次都要出示,但海關可能要求核對,建議保留至退款完成 |
| 付款與退款工具 | 確認原卡退款、電子錢包、指定帳戶或其他方式,以及可能的手續費與入帳時間 |
| 時間緩衝 | 查驗時間會受機場、航班、人潮與商品數量影響,不應只套用固定「提早兩小時」規則 |

容易漏掉的 5 個注意事項
- 海關確認不等於當場拿到退款:退款由店家或受託業者處理,政府不直接把款項付給旅客。
- 手續費可能影響實收金額:法規沒有統一規定代辦費由誰負擔,付款前就要看清店家說明。
- 個人寄送海外的「別送」已取消:旅客購買後自行從郵局等寄出,不能再用寄件證明代替攜出確認;由免稅店在交易時直接安排海外配送的「直送」制度則仍保留。
- 不要把免稅商品轉交他人:商品必須由購買者本人帶出;缺少商品或紀錄不一致都可能影響判定。
- 各機場操作位置可能不同:終端機、檢查場所及 Visit Japan Web 可用範圍應以出發機場與日本海關現場指示為準。
官方資料:日本國稅廳:免稅制度改採 Refund 方式、日本觀光廳:旅客適用的新免稅制度、個人別送制度取消說明。
購物日與離境日怎麼安排?
大量購物不建議全部壓在最後一刻。先把免稅商品、一般行李與不能手提的物品分開整理,離境日才能在海關確認、航空公司托運與安檢之間順利銜接。如果希望在抵達或離境日保留市區活動,可參考:
日本免稅新制常見問題
適用於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在日本免稅店購買的商品,以購買日而不是出境日判斷。2026 年 10 月 31 日以前完成的購買仍依現行制度處理。
不一定。機場或港口的海關負責確認商品攜出,退款則由原免稅店或受託退款業者辦理。退款工具、入帳時間、幣別及手續費依店家規定。
可以規劃托運,但不能在海關確認前就把行李交給航空公司。旅客應先帶著商品完成海關攜出確認,再辦理托運;同時仍須遵守液體與危險物品等航空規定。
新制取消消耗品特殊包裝規定,因此可以拆除包裝;但不可在日本食用、飲用或使用全部或一部分。只要同一筆購買紀錄有一項商品無法確認,該筆交易全部都不能退款。
2026 年 11 月起,同一免稅店、同一天的免稅商品稅前合計須達 5,000 日圓。新制不再區分一般物品與消耗品,並取消消耗品 50 萬日圓上限,但仍有商品種類與合理攜出數量限制。








